你的位置:Moonchain中文网 > 以太币 官网 > 《美的支付在线支付商户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2025-01-04 11:07 点击次数:159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申请和使用乙方平台(是指由深圳市美的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mch.mideaepay.com、www.mideaepay.com等域名的网站及相关页面)开立美的支付账户、网络支付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1.1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规定,甲方在申请开立美的支付账户或使用美的支付服务时应向乙方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自然人)、受益所有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以及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证件照)等。就甲方所提供的上述信息中所包含相关人员的个人敏感信息,甲方确保在向乙方提供前已获得相关人员的充分同意和授权,如甲方无法提供或拒绝提供上述信息,则无法使用乙方的服务,甲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甲方已同意向乙方提供上述信息且已取得相关许可和授权。甲方进一步同意,根据反洗钱义务及监管机构的实名制管理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授权乙方可通过外部验证渠道以对甲方身份信息及相关资质材料进行多重交叉验证,乙方将予以配合。1.2甲方应保证其用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用户冒用、盗用他人身份注册使用甲方账户,由此产生的纠纷与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从事国家规定专营、专控或需要取得国家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还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质证照,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1.3如甲方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依据乙方要求配合完成变更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一切投诉、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1.4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应当为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或其指定的、与其存在合法资金管理关系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特约商户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的,可使用其同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提交其合法拥有该账户的证明文件。甲方因各种原因变更上述银行账号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提供的变更账户相关资料。1.5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监管部门/乙方合作银行的要求,将其相关交易信息提供给监管部门/乙方合作银行进行核查。甲方与乙方关联公司可能存在其他业务合作,因此甲方不可撤销的同意,在甲方使用乙方服务期间,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1条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甲方美的支付账号、余额、交易明细及使用记录等)提供给美的集团及其关联公司。1.6甲方不得把支付账户(如有)、乙方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用于本协议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出租、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不得将其他商户的交易伪造成自己的交易与乙方结算。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带来的纠纷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1.7甲方不得存储包括用户银行卡的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验证码、密码、银行卡有效期在内的任何敏感信息,不得泄露用户身份和账户等信息,且甲方必须将包含客户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保存在安全区域,并确保只有经甲方合法授权的第三方才可以知晓。因甲方违反本项约定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由甲方承担。1.8甲方应妥善保管其在乙方开立的支付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甲方的支付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是乙方识别甲方身份及指令的唯一标志,所有使用甲方支付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的操作即为甲方的(授权)操作行为。甲方应采取必要、有效的保密和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保管使用权限、设置高强度密码和定期更换、建立健全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等安全保护措施),因甲方泄露账户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认证信息或介质保管不善、未尽到防范风险与保密义务或因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点击钓鱼链接,泄露交易密码或信息,甲方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等情况)导致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1.9乙方将客户证书及密码通过支付平台直接下发至甲方的经办人邮箱,如甲方的经办人邮箱变更,则甲方应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甲方负责对所持客户证书的管理和维护,并对存放客户证书的设备提供必要的技术维护,保证客户证书的使用安全。甲方应在客户证书到期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对客户证书更新和延期,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10若甲方需对支付账户进行挂失,应及时与乙方客服人员联系,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如甲方发现有他人冒用、盗用或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其支付账户或操作其资金,应及时向乙方挂失,并按照乙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予以配合。甲方挂失手续正式生效前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1.11甲方同意并承诺,甲方所发起的交易均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交易,不得主动或协助持卡人进行信用卡套现、洗钱、交易分单等违法经营行为,不得出现虚假申请、恶意倒闭、交易(包括交易金额、时间、频率)与其经营范围、规模不相符等异常情形,否则,乙方有权采取延迟资金结算、设置付款限额、暂停银行卡交易、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1.12甲方使用乙方的网络支付服务时,应确保自身发出支付指令的不可撤销性、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乙方按甲方自身发起的支付指令完成操作,相关资金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在受理用户订单时,须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用户姓名、手机号码,订购产品的产品名称、产品编号、产品单价、合计索取价格、配送信息。出于风险管控和监管要求,在任何阶段,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真实可信的交易信息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户名称、商品订单号、商品名称、商品描述、交易金额、交易时间和地点、交易类型和渠道等。1.13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支付服务从事任何非法行为,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任何违反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的行为。如甲方是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特约商户,还需同时遵守其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若乙方发现甲方从事非法行为,乙方有权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先行关闭甲方网上支付通道,并由甲方承担因违禁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1.14甲方不得对乙方的支付服务系统和程序采取反向工程手段进行破解,不得对上述系统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软件文档、运行在本地电脑内存中的数据、客户端至服务器端的数据、服务器数据等)进行复制、修改、编译、整合和篡改,不得修改或增加乙方支付服务系统的原有功能。1.15甲方使用乙方的支付服务过程中,可通过乙方网站的在线客服或客户服务电话与乙方联系,并获取相关的技术和服务支持。甲方为其用户提供甲方客服电话,并妥善处理与用户间的交易查询、消费纠纷等,维护用户权益。甲方不可将乙方客服电话作为甲方客服电话公布在甲方网站或平台上误导用户,否则一经发现乙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1.16甲方核对汇总和明细对账单发现不符情况的,应及时向乙方投诉或反馈。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岗位接受投诉或反馈,分析差错原因,并根据情况进行差错处理。1.17甲方应妥善保管交易产生的资料、数据,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五年。如因甲方保管不善或其他违约行为造成的相关资金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发生用户否认交易或拒付、监管机构的检查或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情形,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提供相关交易记录或凭证,自乙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1.18甲方理解并同意,当甲方的交易款项中涉及可疑交易或拒付交易的,乙方有权止付甲方商户账户内或从甲方待结算资金中先行冻结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可能产生的银行卡组织仲裁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凭证。因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凭证或提交的凭证经银行卡组织、银行、其他合作机构或乙方判定为无效或效力不足而导致拒付成立,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邮件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赔偿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损失、仲裁费用、乙方因甲方未能成功证明该笔交易出自持卡人的真实授权所导致的惩罚性或其他类型的损失,比如持卡人拒付成功、乙方根据承诺或规则向持卡人承担补偿责任所产生的损失等)。甲方同意,对于可疑交易或拒付交易处理过程中因款项止付、先行冻结、商户账户暂停或停止使用等所产生的损失,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负责接收和处理乙方关于可疑交易或拒付交易调单查询的经办人为:_________,联系电话为:____________,接收调单或拒付查询信息的电子邮箱为:____________。1.19甲方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享受乙方提供的在线支付服务,并根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甲方不得将乙方向其收取的支付服务费用转嫁给用户。1.20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支付接口规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完成系统开发改造,实现与乙方的系统对接,并自行完成相关的系统测试和系统投产准备工作,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1.21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能擅自转载、复制、截取、篡改乙方网站或平台上内容,或创造与这些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1.22甲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支付受理终端(含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收款条码、网络支付接口、收单结算账户及支付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单位)账户、受理终端、收款条码及支付接口。1.23乙方应负责自身的平台搭建及日常运营及维护工作。甲方应严格按照本服务和商户平台的接入技术规范来建设和运行自己的计算机系统并确保自身系统的安全性。甲方应在支付交易过程中验证支付请求和响应数据包中的签名真实性,并保障支付信息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保密性。因甲方的维护责任造成信息传送障碍或其他损失的,乙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乙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1.24甲方自行承担因其网站/移动电子商务平台信息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等用户纠纷产生的责任。1.25甲方在进行市场推广活动时(包括但不限于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单页、网页、视频资料等媒介)宣传与乙方相关的合作内容或使用乙方的品牌、商标等,均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追索甲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1.26本协议仅限于中国境内的支付业务,如甲方后续开通乙方跨境支付等相关业务的,则应另行向乙方提交申请,按乙方跨境业务的要求指定经办人和乙方签署相应的协议。2.1乙方负责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依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其支付系统的信息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准确和及时性负责,保证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三部分所述的服务内容,并有权制订和修改相应的管理规则和功能。2.2乙方对甲方身份资料及支付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甲方上述信息从事超出法律许可或未经甲方授权的活动。2.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各项网络支付服务,并可按照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相关费率标准和结算方式见本协议的约定。甲方知悉并认可,如乙方后续对服务费用(包括费率标准)进行修改或变更的,或有新设收费项目的,乙方将通过www.mideaepay.com网站以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变更后的服务费用或新设收费项目在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届时如甲方无法同意变更后的服务费用或新设的收费项目,甲方应当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双方同意,甲方通过输入美的支付账号的密码等美的支付在线方式点击确认任何有关服务费用变更或新设收费项目的公告,即与甲方加盖公章的行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乙方单方发布如降低服务费用等有利于甲方的政策或变更,则甲方同意乙方无需进行提前公告,也无需与甲方另行签署相关补充、变更协议可直接执行对甲方更优惠的服务费用收费标准。2.4通常情况下,乙方支付平台所能支持的银行及卡种,在甲方符合相关规定的开通条件时,尽可能为甲方开通;已开通的银行及卡种中,如因不可抗力或依据相关规定或银行/银联的原因停止开通的,须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好相应的善后处理工作。2.5乙方应以明确的格式、内容、语言,对其提供的支付产品或服务依法向甲方进行全面、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2.6乙方应保护甲乙双方合作期内获得的甲方身份基本信息、支付业务信息、会计档案等资料的安全,防止其被篡改、灭失、损毁和泄露。2.7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应确保甲方账户资金、交易资金的安全存放和准确及时划转。2.8甲方故意诋毁或非法损害乙方声誉的,乙方可立即终止提供所有服务,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2.9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或追索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款项。2.10乙方有权单方面拒绝甲方不符合业务规范及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的各类交易请求。2.11乙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审核甲方的业务类型,以及通过乙方支付平台售卖的商品和服务,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从事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时,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2.1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风险程度及自身业务运营情况的需求而随时中止或终止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或调整甲方通过乙方服务进行收款或交易的限额。2.13甲方因业务或联络方式变更、终止而未及时通知乙方,且在乙方联络无回应情况下,乙方有权对银行/持卡人用户提出的退款请求进行处理,将持卡人在甲方网站订单部分或全额款项转回持卡人账户。2.14若甲方发生可疑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套现、洗钱、客户资金被盗等情形)或拒付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调查可疑交易或拒付交易,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可疑交易或拒付交易的相关明细信息及交易单据。若甲方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交易的合法性,乙方有权冻结甲方结算资金留待审查。2.15乙方应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乙方负责解答甲方在使用乙方网络支付服务中遇到的各种疑问,并及时解决双方在交易查询、数据对账、资金清算等有关问题。2.16甲方同意并承诺,乙方仅根据甲方发送的资金收付指令向甲方指定的客户进行收款、付款服务,服务过程中引发的所有交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否认交易、客户资金被盗等情形)均由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若因此造成客户或其他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2.17乙方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的款项清算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2.17.1甲方发送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2.17.2甲方提供的客户银行账户余额不足;2.17.3甲方提供的客户银行账户状态为冻结、销户等其他非正常状态;2.17.4甲方提供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2.17.5不可抗力或其他与乙方无关的原因。如因甲方的指令而导致汇款、退款或提现被拒绝等情况的,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同意乙方有权从甲方的收款账户余额中直接扣除乙方因此发生的相应费用。2.18乙方应当妥善处理与甲方之间发生的差错争议和纠纷投诉,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并及时告知甲方结果。乙方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可能发生的商业纠纷不承担责任。2.19为提供更高效和优质的服务,乙方可根据运营需要对支付服务系统进行升级,因升级需要暂停或中止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提前在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并预告恢复日期。2.20乙方全额收到本协议约定的保证金、前期费用前,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三部分所述的各项服务。2.21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对本协议终止前的交易仍有查询及追索权。2.22乙方为甲方提供商户信息管理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支付交易数据在支付平台上保留一年,甲方可二十四小时在线查询最近一年的网上支付交易数据。3.1支付账户开立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为甲方开立支付账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信息查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具体以乙方实际提供的为准。主要流程为:3.1.1甲方在乙方网站或客户端页面如实填写、提供身份基本信息。3.1.2乙方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甲方身份信息,按照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建立甲方唯一识别编码,确保有效核实甲方身份及其真实意愿后,为其开立支付账户。如甲方为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且相关法律法规允许不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人客户,并且不符合《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关于支付机构参照单位客户管理的个人卖家的条件要求,乙方应依据身份核验方式的不同为甲方开立相应余额付款功能的支付账户(具体见下表所示)。支付账户类别身份核验方式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余额付款限额I类账户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消费、转账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000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II类账户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消费、转账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III类账户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消费、转账、投资理财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3.2网络支付服务业务功能和流程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作为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由乙方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具体包括:3.2.1充值:在符合乙方规定或产品规则的情况下,甲方委托乙方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充值到甲方的支付账户。主要流程包括:3.2.1.1甲方登陆在乙方开立的支付账户;3.2.1.2甲方选择乙方提供的充值方式(如网银充值、快捷支付充值等);3.2.1.3甲方输入充值金额,以及账户密码信息,确认后提交;3.2.1.4充值成功后,可在支付账户中查询余额。3.2.2转账:在符合乙方规定或产品规则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向指定的支付账户转账。乙方根据甲方的支付指令,从甲方的支付账户或关联的银行账户划扣相应资金至收款人的支付账户。主要流程包括:3.2.2.1甲方登陆在乙方开立的支付账户;3.2.2.2甲方选择收款的支付账户、转账金额、备注等信息3.2.2.3甲方输入账户密码信息,确认后提交;3.2.2.4转账成功后,可在支付账户中查询余额及转账信息。3.2.3提现:在符合乙方规定或产品规则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支付账户中的资金划转至甲方同名的银行账户。主要流程包括:3.2.3.1甲方登陆在乙方开立的支付账户;3.2.3.2甲方选择提现银行卡(借记卡)、提现金额等信息;3.2.3.3甲方输入账户密码信息,确认后提交;3.2.3.4提现成功后,可在支付账户中查询余额及提现信息。3.2.4代付:在符合乙方规定或产品规则的情况下,乙方将甲方在支付账户下的指定款项代为支付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主要流程包括:3.2.4.1甲方登陆在乙方开立的支付账户;3.2.4.2甲方选择乙方提供的充值方式(如网银充值、快捷支付充值等),将需要代付的款项充值到支付账户中;3.2.4.3甲方通过乙方平台上传符合乙方要求的代付文件;3.2.4.4甲方输入账户密码信息,确认后提交;3.2.4.5提交成功后,可在支付账户中查询代付的订单信息。3.3受理的银行卡种类及账户类型甲方使用美的支付服务可受理的银行卡种类及账户类型为:借记卡 信用卡 支付账户 银行账户3.4投诉处理投诉处理规则及流程3.4.1投诉受理范围:3.4.1.1商户账户管理及使用类的投诉和建议;3.4.1.2商户结算方面的投诉,如商户对账时,发现短款;3.4.1.3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差错交易,如充值未到账等;3.4.1.4其他有疑问的咨询和投诉。3.4.2投诉受理渠道:乙方为甲方投诉提供便利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7*24小时400热线、QQ即时在线、邮箱等渠道。乙方投诉受理电话:0755-86570153乙方投诉受理邮箱:[email protected]投诉处理时限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客户服务:原则上,处理时限不得超过48小时,首次回复客户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并应当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客户延长时限及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各项网络支付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4.1技术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运维服务费为:¥_____/______元/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年)。该费用乙方按年度收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首年技术服务费支付至乙方在本协议提供的账户,次年技术服务费甲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前支付至乙方在本协议提供的账户。4.2数字证书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数字证书费为:¥_____/______元/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年)。该费用乙方按年度收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首年数字证书费支付至乙方在本协议提供的账户,次年数字证书费甲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前支付至乙方在本协议提供的账户。4.3渠道服务费乙方收取相关渠道服务费主要有以下几种结算方式:● 实时扣收:渠道服务费按费率(每笔渠道服务费=每笔交易金额*费率)或按笔数收取。实时扣收即乙方在每一笔交易金额中实时扣除服务费。● 月结:渠道服务费按费率(每笔渠道服务费=每笔交易金额*费率)或按笔数收取,采取月结的结算方式。双方认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在资金结算时采取四舍五入的算法精确到“分”。服务费用详见本协议附表。4.4风险保证金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风险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在本协议合作期间,乙方可根据甲方使用网上支付服务的风险情形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对风险保证金标准进行合理调整。甲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后180天内不得提取。若本协议终止且无任何影响乙方或与乙方有关的第三方的风险,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180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风险保证金无息退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风险保证金为:¥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整)。4.5乙方收取渠道服务费、运维服务费和风险保证金等款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深圳市美的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44201530300052541407银行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泰然支行4.6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渠道服务费、运维服务费和风险保证金等款项,乙方可从甲方待清算资金中划取相应资金补足渠道服务费、运维服务费和风险保证金,余额部分进行清算,并有权暂停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4.7保证金的扣划和补足:4.7.1乙方可在保证金账户中扣除以下款项:4.7.1.1因持卡人否认交易或交易被认定为风险交易产生的退单及损失赔偿款;4.7.1.2甲方应付乙方的各种费用;4.7.1.3因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的争议导致乙方产生的损失,或甲方因违反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款。4.7.2保证金扣除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补足保证金。如甲方未补足保证金,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4.7.2.1限制甲方交易额度;4.7.2.2从甲方待清算资金中划取相应资金补足保证金,余额部分进行清算;4.7.2.3关闭交易功能,直至甲方补足保证金;暂停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或提前终止本协议。4.8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或解除,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不再退回。4.9乙方应按实际收取的服务费用于每月 15 号前(风险保证金除外)向甲方开具上一个月份的税务发票。5.1结算方式5.1.1乙方自甲方的交易款中直接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规则将甲方的余下交易款划转到甲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号中。甲乙双方认可计算服务费时该费用金额小数点后两位进位而导致服务费存在微小误差。开户名称: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5.2结算说明5.2.1甲方应保证银行账号等结算信息的准确性,甲方因各种原因变更上述银行账号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提供的变更账户相关资料。因甲方银行账号变更但未及时通知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承担。5.2.2乙方按附表中约定的期限进行结算处理,每一结算周期内,甲、乙双方应进行对账,乙方为甲方结算转账的起点是人民币_/_元,如果甲方结算款在该周期内未达到上述起点金额,则乙方可累积到下一周期结算转账。具体结算到达甲方银行账号的时间取决于银行系统的清算时长。(或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另行约定资金结算方式)5.2.3甲、乙双方核算服务费用如存在差异,双方应进行再次核对,如无法达成一致,应以乙方支付服务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乙方可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服务。5.2.4若因银行、电信运营商或其合作伙伴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结算周期结算的,乙方在银行、电信运营商或其合作伙伴恢复正常工作后第二个工作日结算。5.2.5所有通过和使用乙方支付服务系统进行流转、存放、提现的资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产生任何形式的利息。5.2.6乙方应于每月15日就所收取的支付服务费用向甲方开具服务费发票。5.3清算冻结和处理对涉及可疑、非法、高风险或产生纠纷的交易,交易资金应银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要求或乙方内部风险管理要求不能按照约定周期进行结算时,乙方可对甲方待结算资金进行冻结,并通知甲方配合后续调查。5.4退款处理在甲方客户付款成功后,若甲方因任何原因决定通过乙方支付平台退款给甲方客户的,按以下约定处理:5.4.1甲方通过乙方商户服务平台或软件系统向乙方提交退款申请。5.4.2甲方向乙方提出退款请求时,甲方在乙方账户中应有足够退款的账户资金,或者甲方须按要求退款的金额将款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该款项后向甲方用户作退款处理。5.4.3退款时乙方不另行收取手续费,也不退还已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但若银行等相关方需要另行收取退款费用的,则此费用由甲方承担。5.4.4涉及银行卡交易的退款应遵循原路返回的原则,即将交易款退还至持卡人用于交易的银行卡中。5.4.5甲方负责解决和承担用户拒付交易款项而导致的退款纠纷或责任。6.1知识产权6.1.1乙方网站上所有内容以及本协议所涉服务过程中的在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乙方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6.1.2如甲方在使用本协议所涉服务的过程中需要下载乙方拥有原始权利或获得授权的乙方提供的软件,对于这些软件,乙方仅在协议范围内授予甲方不可转让、非独占及非排他性的使用许可,甲方仅可为访问乙方网站或使用本协议所涉服务的目的而使用这些软件。除另有特别声明外,乙方提供本协议所涉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或其他原始权利人所有。6.1.3非经乙方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反向编译、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上述内容及软件,不得擅自使用乙方企业名称、商标、LOGO、中英文标识等,不得在其所在地或他国注册与乙方相关的商标或注册与乙方相似、相近的商标等。6.1.4本协议项下,甲方所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6.1.5甲方因履行本协议需要使用以上权利的,应经乙方明确的书面许可,同时,乙方的书面许可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权利转让。6.2保密条款6.2.1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对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等商业秘密(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6.2.2非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该保密信息,也不得以不正当方式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收到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保密信息,防止信息被擅自使用、散布或公开。但因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必须向有关机构、国家政府部门及公众披露的除外。6.2.3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6.3廉洁条款6.3.1各方不得向对方及其关联方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如有,则视为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提前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协议,且违约方应按本协议涉及交易总金额的30%或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或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三者中较高的一项向守约方进行赔偿。6.3.2“关联方”就甲方、乙方而言,是指其控制、与其共同控制一方或对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与其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实体(其中“控制”及“重大影响”的定义以中国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准)。6.3.3如双方任何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违规行为的,均可通过如下邮箱进行举报:甲方举报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7.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克服、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变化或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有新的政策规定,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7.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7.3由于银行、电信运营商系统的故障、调整升级,或电力中断,或现有技术能力无法防御的黑客攻击、技术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支付服务系统无法正常运作的,不视为乙方违约。7.4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或免责事由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5本协议内受影响的条款可在不能履行的期间及受影响的范围内中止履行,待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双方应当恢复履行。8.1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甲方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甲方,但不以甲方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乙方名义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并且由乙方向清算机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发起资金调拨指令。8.2甲方充分知悉,乙方仅提供支付相关服务,甲方应自行承担使用支付服务时其资金的货币贬值、汇率波动等风险。甲方仅在乙方代为收取或代为支付款项(不含被有权机关冻结、止付或其他限制的款项)的金额范围内享有对该等款项支付、提现的权利,甲方对所有代为收取或代为支付款项(不含被有权机关冻结、止付或其他限制的款项)产生的收益(如利息和其他兹息)不享有权利。为了更好地提供支付服务,乙方就该代为收取或代为支付款项产生的收益(如利息和其他兹息)享有所有权。8.3甲方充分知悉,网上交易有风险,甲方与他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数量、交易金额、交货时间等纠纷及损失,均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8.4甲方对乙方所提示的风险和列示措施、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承诺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8.5甲方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洗钱、虚假交易、资金非法套现及其它违法行为。若乙方发现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立即暂停、中止或终止支付服务,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将相关信息报送有关部门。9.1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争议解决等一切事宜,均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法规。9.2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均应提交至本协议的签订地(因双方使用智汇签电子签章平台进行签署,且该平台运营地及系统服务器部署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故该协议的实际签署地点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10.1本协议所称“通知”,包括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有关收费的各类通知、用公司官方后缀邮箱所发的往来邮件以及乙方不时对本协议及附件内容进行修改(包括变更、新增、补充本协议内容等)形成的公告等,且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10.2乙方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发送通知,通知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10.2.1通过甲方在乙方网站预留的邮箱(或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指定邮箱)发送邮件;10.2.2通过向甲方在乙方网站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10.2.3通过甲方在乙方网站进行公告等方式。10.3甲方知悉并了解,其所在乙方系统、网站上预留的经办人有权全权代表、代理甲方,经办人所操作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点击确认操作、填写相关信息等)均视为甲方做出的意思表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其行为及后果均由甲方全部承担。10.4甲方了解并同意,基于本协议1.8条款的约定,为了保障双方业务合作效率,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通过登录美的支付账号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企业证件号、企业详细地址、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邮箱、结算信息开户名称、结算信息开户支行、结算信息银行账号等甲方信息的变更,甲方对其账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负完全责任,甲方在其账号上的所有操作均为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具有约束力,视为与甲方加盖公章的行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0.5基于本协议2.3条款的约定,甲方知悉并理解,乙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10.6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自主业务经营权可以暂时提供部分服务功能,或于将来暂停部分服务功能或开通新的服务功能,当任何功能减少或者增加或者变化时,若甲方不同意对应协议内容的变更或修改,甲方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功能。在乙方单方通知甲方后,乙方有权将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转交由第三方运营或履行,具体受让主体以乙方通知的为准。10.7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乙方发生合并、分立、解散、收购、资产转让、资产重组或破产清算等经营变更情形时,乙方有权自主向第三方转让本服务及其相关资产,并向第三方转移甲方的个人信息;乙方也可在单方通知甲方后,将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转交由第三方运营或履行,具体受让主体以乙方通知的为准。11.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1.2一方违约后,非违约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非违约方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11.3甲方若未能充分、完整、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一义务或承诺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未纠正违约行为的,或违约行为客观上无法纠正的,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视甲方具体违约行为的性质与情节,可要求甲方承担以下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并可以单方面中止,终止或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11.3.1按照相关约定或乙方届时提供的整改方案,纠正违约行为并继续履行本协议,确保客户、消费者、乙方及关联公司等第三方所享有的合法权益,自行承拍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11.3.2提供保证金,银行保函等履约保措施,或将以未结算合作费作为履约保证金;11.3.3赔偿因违约行为给乙方、客户,消费者及/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的经济损失,对外赔付及/或补偿,行政处罚,商誉损失等;11.3.4支付10-50万元的违约金,若违约获利更高,则按照较高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5承担客户、消费者、乙方及关联公司等第三方恢复权利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11.3.6无条件按照乙方提供的方案,退出双方业务合作并确保美的支付与客户的合作不受影响。1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合意解除本协议。12.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可以采取暂停提供支付服务、暂停结算等临时措施,经乙方书面通知后_3_天内仍未改正的,乙方可以单方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12.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_3_天内仍未改正的,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12.4当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若给乙方、用户或其他损失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向乙方、用户或其他损失方承担赔偿责任:12.4.1将乙方支付接口提供给其他商户或任何第三方;12.4.2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机构查处或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12.4.3被监管机构、银行卡组织认定为不良商户,或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监管机构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不良信息;12.4.4经营不善、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申请破产;12.4.5恶意倒闭、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12.4.6利用乙方的支付服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12.5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的义务,并妥善处理结算事宜。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因提供支付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不因协议终止而返还。12.6甲方知悉并理解,如自开立美的支付账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则乙方向甲方重新核实身份之前,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支付服务。12.7甲方知悉并理解,为了满足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对连续12个月未登录使用、无任何资金交易,且当前余额为零的甲方支付账户进行注销,甲方同意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12.8在甲方终止使用美的支付服务后,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乙方将停止对甲方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如乙方停止运营的,乙方将及时停止收集甲方的个人信息,将停止运营的通知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并依法对所持有的甲方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13.1如果本协议及基于本协议后续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的任何条款全部或部分不合法、无效、被撤销或因任何原因不可执行,该条款或该部分在上述不合法、无效、被撤销或不可执行的范围内应被视为并非构成本协议或基于本协议后续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的部分,且不影响本协议或基于本协议后续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效力或可执行性。13.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若甲乙双方使用美的智汇签电子合同签约平台签订本协议,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过程中,提交的实名认证资料、短信验证码进行意愿认证的方式及其他产生的电子证据,双方均予以认可,并一致同意若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纠纷,就本协议签订过程中产生的电子证据各方均不得提出异议,该证据可直接作为纠纷处理依据。13.3本协议到期前和后续历次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除非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告知对方不再续约,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签一年,次数不限。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产品收费标准保密协议廉洁合作承诺为追求公平、公正、透明的经营环境,维护双方利益,甲方(“本公司”)在此做出承诺(“本承诺”)。本承诺中,美的是指美的集团及其在全球的关联企业(包括乙方深圳市美的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是指甲方及其在全球的关联企业。利害关系人指美的或本公司近亲属及其他关系密切或有利益往来的亲友。美的关联方指美的员工及其利害关系人。1 符合下列任何一个情况的,视为关联企业:1) 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5%,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5%;2) 一方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3) 一方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4) 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5) 一方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6) 一方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的控制;7) 对一方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家族、亲属关系等;8) 持有上述第1)至7)企业超过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资人,或者为员工激励、持股计划、股权投资而设立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述第1)至7)企业股权的股东。2 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本公司向美的关联方提供或承诺提供的:1) “酬金”、“回扣”或其他各种形式的现金或有价物品、包括有价证券、股份、礼物、购物卡、健身卡等;2) 各种形式的劳务报酬、提成、经营分红,或以传统节假日、结婚、生日、丧葬等名义赠送礼金;3) 与美的关联方进行含金钱性质的棋牌娱乐类活动、赌博性活动;4) 为美的关联方提供持股、任职、顾问、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等机会或便利;5) 利用美的关联方便利为本公司谋取交易机会;6) 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形。3 本公司做出下列承诺:1) 其基于与美的签订的交易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下同)而提供的全部信息、材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2) 不同美的关联方发生任何不正当利益往来。在同美的合作过程中不得发生其他形式的违背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与法律法规的行为;3) 同美的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3年内不对美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员工等采取任何故意手段使其到本公司或其客户单位工作或任职;4) 在同美的合作期间以及合作结束后一年内,美的有权就下列事项进行审计:就合规政策、培训和监督进行问卷调查;监测交易以发现可能的商业贿赂迹象;检查本公司与美的之间业务协议中涉及的活动和/或因此开展的活动的政策方针、流程、账簿和记录等。本公司对美的审计事项及结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就调查事件对外发表言论,也不得出庭作证(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出庭除外);5) 当被美的相关方索取不正当利益时,向美的及时举报;6) 当本公司违反上述任何事项时,美的有权按其不正当利益的十倍,或前十二个月交易金额的20%向美的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美的有权直接从其或其他美的关联企业应支付给本公司的款项中扣除该赔偿金。美的将本公司列入停止合作的集团黑名单不影响本公司支付赔偿金的义务。同时,本公司支付赔偿金后,并不影响美的依据交易协议而享有的合同权利。本公司深刻理解违反廉洁合作行为的危害性,在此确认同意上述条款已经过审慎阅读,认可赔偿金额的合理性,不会以任何理由向任何机构申请调整;7) 本公司因违反本承诺被美的列入集团黑名单的,美的有权利向“反舞弊联盟”、“阳光诚信联盟”进行通报。本公司行为构成犯罪的,美的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本公司不构成犯罪但存在严重扰乱经营秩序的,美的可以向相关国家机关举报;8) 本公司同意本承诺单独有效,不因交易协议的无效、终止、解除而失去法律效力。本公司确认本承诺签署地(因双方使用智汇签电子签章平台进行签署,且该平台运营地及系统服务器部署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故该协议的实际签署地点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于本承诺产生的纠纷具有管辖权。交易协议约定与本承诺不一致的,以本承诺为准。4 本公司承诺其发现任何员工或美的关联方违反本承诺时,其将根据下列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086)757-26605599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27楼廉正办公室 邮编 528311本公司盖章:Powered by Moonchain中文网 @2013-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
Copyright Powered by365建站 © 2013-2024